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志愿服务条例》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,现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1.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
2.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志愿服务优秀组织
二、评选对象及条件
本次评选的参评范围为:2021年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,特别是在抗击疫情、关爱行动、阳光助残、社区服务、校园公益、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。各奖项参评条件如下:
(一)志愿服务先进个人: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积极参与我校开展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;
2.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,热心志愿服务事业,模范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;
3.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以上,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,得到老师同学的广泛认可,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;
4.学业成绩良好,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无不及格课程;
5.志愿服务事迹突出,在社会上获得主流媒体报道,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优先;组织志愿服务活动,作为负责人者优先。
(二)志愿服务优秀组织:
1.参评团队为组织健全,机制完善,管理规范,至少有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验,多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自主开展过特色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组织。
2.有严肃的组织纪律观念,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,并主动开展形式多样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、丰富多彩、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;
3.在志愿服务活动中,志愿者的动员、招募、培训、规范化管理、组织活动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获得校级以上奖项(含校级)至少一次的团队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组织择优推荐申报(2022年3月5日—3月12日)
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。
(二)审核与评选(2022年3月12日—3月18日)
学校根据评选条件,对推荐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资料进行审核,确定名单。
(三)公示(2022年3月18日—3月22日)
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举报参评对象弄虚作假,经调查属实的,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四、申请材料提交
具体请参见附件表格,并附1000-1500字事迹材料。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1日13:00前,发送至邮箱794760634@qq.com
联系人:刘源
联系方式:021-61900350
附件:
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jxf吉祥官方网站委员会
2022年3月8日